九游娱乐网站:重大利好!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开工报备及竣工验收流程进一步简化!
发布时间:2025-03-31 人浏览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开工报备及竣工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开工报备及竣工验收相关手续进一步简化,且有三项重大突破:一是开工报备施工图可委托有资质的个人出具图纸,二是可委托取得乡村建设工匠施工资格的个人承接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项目,三是取消施工过程部分检测报告提交要求,建筑施工相关检测报告及质量控制资料由建设单位(业主)自行负责且不作为竣工验收前置必要条件
中山市辖区内,宅基地上自建自用的、建筑层数不超过3.5层、总高不超过15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的住宅适用本规定。
2.选择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载通用标准设计图集(不包含基础),同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出具基础设计图纸;(图集正在编制中,届时另行通知)
3.选择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农房通用设计图集(不包含基础),同时委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中级及以上建筑设计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学、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出具基础设计图纸(设计图纸经过设计人员签名确认即可使用);(图集正在编制中,届时另行通知)
4.委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建筑设计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学、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出具全套施工图纸(设计图纸经过设计人员签名确认即可使用)。
(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业主)自主选择下列两种类型任意一种:
6.施工、设计单位合同;(施工、设计单位为个人的,提供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7.建设、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1份);
8.建设、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安全生产承诺书(正本1份)。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业主)向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中山市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表》。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竣工验收表》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到工程现场进行查验,并重点对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真实性及《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竣工验收表》签名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对查验。
对符合规划、符合农房风貌管控,建设、设计、施工单位验收通过且签名真实的农房出具《中山市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对不符合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9.中建通【2024】128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开工报备及竣工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