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娱乐:2025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要求
发布时间:2025-06-04 人浏览
现就做好2025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1号)规定,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具体申报范围如下:
(一)工程设计专业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企业总部在宁的外地分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
1. 在我市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造价协会、园林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和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含企业总部在宁的 外地分公司)中从事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技术资格,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
2. 在我市其他民营或无主管部门企业中从事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3. 在江北新区、江宁区、六合区、高淳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相应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
(三)具备职称自主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本单位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
(四)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南京人才居住证、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员可根据通知申报范围选择相应评委会进行申报。
(五)央企在宁三级以下子公司(非国有控股)和外省市民营企业在宁子公司,在南京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为申报人员在宁缴纳社保,其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在我市申报职称;其他中央、外省市及部队驻宁单位人员,如需在我市申报职称,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由市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办事 机构受理。
(六)在宁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均应报送至省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
(七)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一)申报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 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对初级职称取得年限不作要求。
(一)具备大专或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可初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职称。
(四)具备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职称。
(五)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四)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 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推动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有关规定申报职称。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按照《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 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国 (境)外职业资格与初、中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 通知》(宁人社〔2024〕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 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工程系列相应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专业技术人才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 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申报人当 前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相应层级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 职称。
(六)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1.2025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方式。
2.申报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相关要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晋升的重 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为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3年(含)以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宁职称字〔2022〕1号)规定,由中级职称评委会代评。